電子發票作廢怎麼做?e首發票後台 5 步驟完整教學(含跨期限制說明)

【操作教學系列】| 分類:電子發票操作教學

電子發票開立後若遇到金額錯誤、買受人資訊有誤,或因退貨退款等情況需要取消,就必須執行發票作廢作業。本篇教學將帶您逐步操作 e首發票後台系統的「已上傳發票管理」功能,快速完成電子發票作廢,確保稅務紀錄正確合規。


哪些情況需要進行發票作廢?

在執行作廢前,先確認是否符合以下情境,避免誤操作:

  • 金額開立錯誤:商品單價或數量打錯,導致發票總額與實際消費不符。
  • 買受人資訊有誤:統一編號、公司名稱或載具號碼填寫錯誤。
  • 退貨或取消訂單:消費者申請退款,原始發票需一併作廢或改開折讓。
  • 發票類別選錯:例如 B 類(含統編)與 C 類(不含統編)混用。
當期 vs. 跨期作廢——重要限制

e首發票系統僅支援當期發票的線上作廢。若需作廢的發票屬於跨期發票(已超出當期申報期間),必須先向國稅局申請專案報備,取得核准後方能在 e首發票系統上執行作廢作業,請務必注意,切勿直接在系統上操作。

其他處理方式提醒

發票一旦作廢即無法復原。若需調整金額而非全額取消,請改以折讓單處理;如為格式錯誤且未逾期,也可考慮透過消費者專區申請改開,以保留交易紀錄。

e首發票後台發票作廢操作步驟

以下為透過 e首發票後台系統進行已上傳發票作廢的完整步驟,共 5 個階段:

步驟 1:登入後台並進入「已上傳發票管理」

請先以公司帳號登入 e首發票系統後台,進入後依以下路徑導覽:

系統路徑

電子發票管理系統 > 銷項發票管理 > 已上傳發票管理

e首發票後台導覽路徑 - 銷項發票管理 > 已上傳發票管理

步驟 2:找到目標發票,點選作廢

在「已上傳發票管理」清單中,找到需要作廢的發票,點選該筆資料列左方作廢欄位的垃圾桶圖示,即可進入作廢流程。

e首發票已上傳發票管理列表 - 點選垃圾桶圖示執行作廢

步驟 3:系統確認視窗 — 按下「確定」

系統將彈出確認視窗,顯示「Y/N?」詢問您是否確認作廢,請按下「確定」繼續進行。

e首發票作廢確認彈出視窗 - 按下確定繼續

步驟 4:填寫作廢資訊並送出

進入「發票作廢操作視窗」後,請依序完成以下三個欄位:

  1. 作廢原因(必填):選取或輸入符合的作廢原因,例如「訂單作廢」。
  2. 備註:輸入作廢說明,方便日後查詢與帳務對應(強烈建議填寫)。
  3. 確認資料無誤後,點擊右上角「送出」按鈕送出作廢申請。
e首發票作廢操作視窗 - 填寫作廢原因與備註後送出

步驟 5:再次確認並完成作廢

系統將再次彈出「是否確定要作廢」確認視窗,請按下「確定」完成最終確認。

e首發票作廢二次確認視窗 - 確認執行作廢
作廢完成

成功作廢後,畫面將顯示「作廢成功 1 筆,失敗 0 筆」的提示訊息,關閉視窗即完成。回到清單後,該張發票狀態欄位會同步更新為「已作廢」

e首發票發票作廢成功畫面 - 顯示作廢成功1筆失敗0筆

作廢 vs. 折讓 vs. 改開,如何選擇?

情境 建議處理方式 說明
全額退款 / 發票完全錯誤(當期) 發票作廢 整張發票取消,需重新開立正確發票。
全額退款 / 發票錯誤(跨期) 先向國稅局申請報備,再執行作廢 跨期作廢須先取得國稅局核准,不可直接在系統操作。
部分退款 / 金額需調減 開立折讓單 保留原發票,另開折讓憑證抵扣差額。
發票類別或統編填錯(5 天內) 消費者專區改開 由消費者登入專區申請,系統自動作廢並重開,僅支援一次。

常見問題

Q1. 跨期發票要如何作廢?

跨期發票無法直接在 e首發票系統線上作廢。需先向所屬國稅局提出專案報備申請,說明作廢原因並取得核准文號後,再至後台「已上傳發票管理」填入作廢核准文號執行作廢,以確保符合稅務規範。

Q2. 已上傳財政部的發票還可以作廢嗎?

可以(當期範圍內)。透過 e首發票後台執行作廢後,系統會自動向財政部大平台回傳作廢資訊,完成雙向同步,無需人工另行通報。

Q3. 作廢後需要重新開立發票嗎?

若屬於交易確認完成、僅需更正資料的情況,作廢後請重新開立正確的發票。若是全額退款而無需補開,則作廢即告完成,無需另開新票。

Q4. 作廢後發票號碼可以再次使用嗎?

不可以。已使用過的發票號碼即使作廢也不能重複配號,系統會自動跳號繼續開立,確保號碼唯一性與財政部規範一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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