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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114年1-2月電子發票重複上傳事宜之說明

 



親愛的營業人夥伴們:

近日有部分營業人陸續收到來自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的來函,指出其 114 年 1 月至 2 月期間電子發票出現「重複開立或上傳」的情形。由於此訊息可能引發誤解與疑慮,特此公告說明如下,敬請各位放心:

✅ 一、我們已與國稅局窗口確認並釐清作業機制

本公司第一時間已與國稅局高雄總局黃小姐聯繫,獲得以下確認說明:



  • 在法規所訂上傳期限內進行發票註銷後重新上傳,並不構成違規或重複開立。e首發票會於消費者線上查詢發票後要將C類發票改開有統編的B類時,系統判斷如果還在上傳期限內(7天內),系統會自動註銷重新開立B類發票。




  • 此次稅局的通知,主因國稅局內部報表呈現不夠清楚,稅局承辦無法明確辨識「註銷重傳」與「重複開立」,導致誤判。




  • 目前五區總局正在進行內部會議,研擬統一標準處理方式,但近期可能會出現大量類似函文警示通知



二、我們將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協助釐清

針對已收到函文者,如有需要,我們可主動協助提供必要的操作紀錄與上傳時序資料,證明為合規註銷重傳之情況。

三、若您收到相同通知,請依下列方式處理:



  1. 無需恐慌,可先詢問國稅局窗口是否為註銷重傳問題,如有需要也可與我們聯繫,我們將協助您整理資料並與稅局窗口溝通確認。



  2. 如需協助,請提供函文影本或來函編號,以利追蹤處理。




我們始終致力於提供穩定、合規的電子發票服務,我們也將持續與主管機關保持密切聯繫,並協助營業人釐清責任,確保權益不受影響。

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持!














敬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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