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關文章

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,營業人逾時傳送電子發票 按次處罰1.5萬元




最新法規提醒:電子發票逾時上傳將按次裁罰最高 1.5 萬元!


稅務合規指南 / e首發票操作教學




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,若營業人逾時傳送電子發票,將按次處罰 1.5 萬元!為了避免這種不必要的罰款,現在是時候關注我們的 e首發票 系統設定,確保您的稅務合規。





最新營業稅法修法過關 - 電子發票地址更新違規與逾時上傳罰則



如何避免國稅局裁罰?e首發票兩大重要提醒


為了防範因操作疏忽而遭到罰鍰,營業人在日常開立發票時,請務必落實以下兩點防範措施:




💡 重點防範檢查

  • 避免 月初開立上月底的指定發票日期。

  • 避免 暫停發票功能後,忘記將補發或落後的發票上傳至平台。









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案通過


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」部分條文修正案,增訂營業人應依規定時限,將開立電子發票與相關必要資訊等,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,違者最高處 1 萬 5000 元罰鍰,若屆期沒有補正或補正不實者,得按次處罰



三讀條文增訂,營業人未依限或未據實存證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,處 1500 元以上 1 萬 5000 元以下罰鍰,限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實者,得按次處罰。此外,逾期繳納稅款加徵滯納金計徵方式,回歸「稅捐稽徵法」辦理。




📈 修法帶來的正面效益


財政部表示,修法完成後,將可確保買受人正確扣抵進項稅額、消費者可及時透過平台或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 APP,確認取得雲端發票及查詢消費明細。此外,也可以保障民眾兌獎權益,並有利記帳業者得透過平台運用委託營業人的進、銷項憑證資料,簡化申報作業程序。